西藏欢迎您!
网站首页
西部景点 旅游线路 宾馆酒店 游记攻略 摄影图库 商务会议 社区论坛 预定须知
西藏旅游
西藏旅游 西藏指南 旅游线路 西藏酒店 西藏文化 西藏交通 西藏医药 传统节日 西藏美食 西藏攻略 西藏娱乐 西藏图片
拉萨旅游 林芝旅游 山南旅游 昌都旅游 那曲旅游 日喀则旅游 阿里旅游 川藏线旅游 雪域探秘
当前位置:首页>>西部旅游导航>>西藏>>西藏旅游常识>>正文

    从8月31日起,西藏开始执行新的旅行社责任险,其中最高伤亡赔偿额度由原来的内宾8万元和外宾16万元统一提高到目前的30万元。

    从西藏自治区旅游局了解到,西藏根据经营业绩、品牌效应等情况将国际旅行社分成若干等级,旅行社每年交纳3.6万元至8.5万元不等的保费。国内旅行社每年统一交纳1.8万元保费。发生旅游安全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为遇难者的最高伤亡赔付额为30万元,受伤最高赔付额度为6万元。

    同时,西藏的旅行社还执行了一项列名风险保险,旅行社在每接一个旅行团时为每位游客投保15元,这个旅行团在入境到出境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和自然灾害等情况后,保险公司最高伤亡赔付额为20万元,受伤最高赔付额度为2万元。

    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扎诺强调,两项保险的最高赔付总额为50万元,“但是并不意味安全事故中的每一位受害游客都能得到最高的赔付额,具体的赔偿标准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而执行”。扎诺认为,提高旅游保险赔付额度降低了旅行社的风险,减轻了旅行社在出现安全事故后的赔偿压力。同时,游客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维护,受伤游客的医疗费用能及时支付,遇难人员能得到妥善处理。

    提高旅游保险赔付额度是西藏旅游安全保障机制的重要内容。目前西藏正在着力打造集安全教育、安全预警、紧急救援和旅游保险“四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

上条新闻:2007 布达拉宫门票购票指南
下条新闻:西藏取消旅藏确认函内地办理机构
西藏旅游快讯,西藏旅游新闻

类乌齐大山宾馆
昌都宾馆酒店
西藏波密宾馆、酒店、招待所
朗县朗泉宾馆
林芝地区迎宾馆
更多...

西藏租车价格
阿里北线交通提示
最新拉萨市公交线路指南
拉萨客运班次、票价信息
英文版西藏公路里程图
更多...

2007年中国拉萨雪顿节活动日程
煨桑节
藏族“六月六”歌舞会
“白来日追”节
江孜赛马节
更多...

川藏线旅游 九寨沟旅游 稻城旅游 海螺沟旅游 峨眉山旅游 四姑娘山旅游 成都旅游 甘孜州旅游 阿坝州旅游 西岭雪山旅游
四川旅游 西藏旅游 青海旅游 云南旅游 重庆旅游 宁夏旅游 贵州旅游 陕西旅游 内蒙古旅游 新疆旅游 广西旅游 甘肃旅游 成都租车 四川酒店
预定须知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免责条款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联系电话:028-86665781 咨询邮件:westtrip@gmail.com 网管:westtrip@gmail.com
版权所有:西部旅行网 www.57uu.com 2004-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王庙正街2号都市公寓6楼608室
备案:蜀ICP备05002816号